涟水县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朱海娟董文祥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的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52号),涟水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5元。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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