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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3月1日实施

记者杨尚

本报讯《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3月1日实施。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平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平主持会议。副市长顾坤列席会议。

葛平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明确主要对象,强化宣传的针对性;突出重点内容,确保宣传的准确性;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有效性。依法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古淮河在我市境内长117.5公里,是我市集城市供水、蓄泄洪水、农业灌溉、生态调节、园林景观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重要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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