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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

财联社11月6日讯,记者获悉,近日长沙市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拟对辖区内从事P2P网贷业务、但又未纳入整治名单的机构,开展专项摸底排查和分类整治。整顿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对既未纳入长沙市P2P网贷整治范围,又未在2018年11月26日前向所在地整治办报告业务情况的P2P网贷从业机构,一经发现,将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置。(财联社记者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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